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电子交易平台个人用户服务协议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个人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约定为民生信托电子交易平台(含网上服务和APP服务,以下简称“平台”或“本平台”)用户提供服务。本平台由本公司运营,在注册成为本平台用户前,请您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尤其是加粗部分文字,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涉及的免除及限制本公司责任的条款、对您权利限制的条款等。该等内容对于您的合法权益保障非常重要,请您仔细阅读后审慎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如有任何疑问或认为本页面信息存在错误或任何风险,请立即中止(或终止)签署确认操作并及时向本公司咨询。您在注册本平台取得用户身份时在本协议展示页面上勾选“同意”或点击“立即注册”按键后完成注册并成为本平台用户,视为您已经充分理解和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并签署了本协议,本协议立即在您与本公司之间产生合同法律效力,您注册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全部活动将受到本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同意接收本平台发送的站内信、服务短信、邮件等。如您不同意本协议内容或对本协议存在不理解,请勿注册使用本平台服务。

本协议包括以下所有条款,同时也包括本平台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户在此确认知悉并同意本公司有权根据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本公司将采用在本平台公告的方式通知用户该等修改,用户有义务注意该等公告。一经本平台公告,视为已经通知到用户。若用户在本协议及各类规则变更后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视为用户已仔细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修改后的本协议及各类规则,且用户承诺遵守修改后的本协议及各类规则内容,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若用户不同意修改后的本协议及各类规则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本公司保留中止、终止或限制用户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权利,但该等终止、中止或限制行为并不豁免用户在本平台已经进行的交易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公司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在平台上提供的任何产品、服务和其他任何信息均由您自行判断,并自行选择是否注册开户、下载、使用平台服务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该等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不对您的任何交易、本平台公布的产品提供任何担保和兜底,您应依赖于自身的判断进行交易并承担全部风险与责任。您在本公司平台可以查询和维护到您的身份信息、持有产品的基本信息等数据,但该等数据仅供参考使用,所有数据应以最终签署的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一、 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

(一)本平台提供的电子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注册、发布产品信息、查阅交易机会、查询账户信息、产品认购(申购)、赎回、交易预约、交易撮合、电子签约、视频双录、收益分配、委托第三方机构支付结算、密码修改、账户变更、服务咨询、积分商城等,具体详情以本平台届时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本公司有权根据电子交易系统开发情况进行不时调整和更新。本平台为移动互联网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PAD客户端、手机APP客户端、本公司认可的其他电子化平台等(以下将根据具体语境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本平台”)。为避免歧义,实际使用电子交易服务应以用户本人签署本协议为前提,且用户应以本人的名义进行各项操作。

(二)本公司仅向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用户提供电子交易服务:(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外个人。(2)已经确认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以及监管政策要求的合格投资者标准,且应为通过本公司线下产品销售专区或本公司认可的电子化平台等非公开渠道了解和知悉相关金融产品内容,并非从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向不特定对象进行产品推介的渠道知悉并拟认购/申购相关产品的合格投资者。(3)在决定是否投资时,已经自行或在寻求专业人士意见后,独立做出判断并确认投资产品与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用户签署本协议,即视为用户确认其在使用平台服务时持续满足上述各项要求以及本公司根据平台开发、产品服务实际情况不时提出的其他要求或规则,否则将及时自行终止使用相关服务并及时通知本公司。

二、 使用说明

(一)用户成功注册后,应自行根据本平台有关规则和说明,通过本平台确认签署有关协议并经本平台审核通过后实现产品购买需求。详细操作规则及方式请见有关协议及本平台相关页面的规则和说明。用户有义务进行身份识别认证、合格投资者认证、风险测评、个人居民税收身份声明等,否则所享有的各项服务可能受到限制或影响。

(二)用户在注册时所绑定的手机号,将作为用户登录的账户信息以及相关交易操作的验证码的接收号码,用户须确保该手机号为本人所用,若因用户手机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三)用户根据本平台指令规则进行相关交易或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资金、支付或收取款项、订立合同等),即为用户同意本平台有权按相关指令依据本协议和/或有关文件和规则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系属于用户真实意愿,通过用户账号进行各项操作均视为用户本人操作,其行为具有相对应的法律效力。

(四)用户通过本平台进行的任何交易或操作,均以本平台的系统记录为准。

(五)用户未能及时对交易状态进行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由用户本人负责,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用户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本平台不支持较低版本浏览器或手机系统,如因用户的浏览器或手机系统版本过低导致无法使用本平台的,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用户已充分了解并同意,身份要素为本平台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要素,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账户、密码、数字证书、短信校验码、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人脸信息、指纹信息请用户务必妥善保管,并正确、安全地使用相关身份要素。使用身份要素进行的任何操作、发出的任何指令均视为用户本人做出。因用户原因造成的账户、密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应由用户自行承担,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任意向第三者透露账号和密码等身份要素;多人共享同一个账号;安装非法或来路不明的程序等。用户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有效授权本公司收集、合理使用和存储上述信息。如果所提供的资料有任何变更,用户应及时进行更新。用户身份要素发生变更而未及时修改,导致无法证明用户的有效身份,本平台有权拒绝提供任何服务或承担任何义务。

(八)用户应对其账号发生的一切操作行为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将账号与第三人共享、向第三人转让、请他人代持,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承担,且本平台有权随时对用户账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止或终止账号等限制措施。如若有任何第三方向本平台发出指示,在确认其提供账户、密码等身份要素信息准确的情况下,用户同意且本平台有权视为该行为获得了用户的充分授权,该行为所产生结果直接归属于用户本身。

三、 使用限制及风险揭示

(一)使用限制

1、注册成为本平台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必须满足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明确的主体资格条件。若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条件,请立即终止注册使用本平台服务,同时本公司有权将其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送。若违反前述规定注册使用本平台服务或不再满足前述规定后仍然使用本平台服务,本公司保留终止用户资格、追究用户或用户的监护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用户在注册使用本平台服务时应当根据本平台的要求提供其真实信息,并保证向本平台提供的各种信息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和合法合规的,扫描件、照片等资料与原件内容一致。如用户向本平台提供的各项信息和资料发生变更或临近失效,用户应当及时向本平台更新用户的信息和资料,以及通知本公司,如因用户未及时更新信息和资料或因用户原因导致交易合规性出现瑕疵,导致本平台无法向用户提供服务或发生错误或者交易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上述因素均可能造成用户损失的风险,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用户自己承担,造成本公司、本平台或相关产品损失的,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3、成功注册为本平台用户后,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包括但不限于登录密码、交易密码、手势密码、人脸密码、指纹密码等,下同。),不得将用户名和密码转让、赠与、转借、泄露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

4、用户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用户在此承诺合法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遵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协议的约定。若用户利用本平台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本公司有权自主或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停止为其办理交易业务或提供服务。本公司有权基于交易安全等方面的考虑不时设定涉及交易的相关限制或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交易限额、交易次数,禁止从事特定交易等;本公司无需就此事项另行通知用户或征得用户同意,也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如因此给本公司和本平台造成损失的,由用户赔偿本公司和本平台的损失。本公司保留将用户违法违规行为及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公示、计入用户信用档案、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给有关政府部门或按照有关协议约定提供给第三方的权利。

5、如用户在本平台的言行不合法或恶意操作、违反有关协议约定或违反本公司业务规则、非法侵犯本公司的利益或诋毁本公司声誉行为,本公司有权中止、终止、限制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向用户追究责任的权利

6、为保障本公司电子交易服务安全,本公司有权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对用户进行身份验证,并据此决定提供服务的范围及为用户开放服务种类及进行业务操作的权限。本公司将根据用户类别、身份认证措施、交易风险等因素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安全策略,不同安全策略对于用户身份认证措施、业务规则、操作流程等可能有不同要求,用户应当遵守。

7、本公司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对本平台的服务内容、操作流程、本协议相关约定等进行调整,涉及用户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将于正式对外公告后施行,自公告施行之日公告内容构成对本协议的有效修改和补充。如果用户不同意接受本公司的调整内容,用户有权终止相关电子交易服务,但在终止相关电子交易服务之前用户使用本公司电子交易服务的,仍然应当遵守相关调整内容。

8、本平台的平台内容可能涉及由第三方所有、控制或者运营的其他内容的链接(以下称“第三方平台”)。本平台不能保证第三方平台上的信息的完全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该等内容的链接,用户确认按照第三方平台的使用协议确定相关权利义务,而按照本协议。第三方平台的内容、产品、广告和其他任何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而与本平台无关。

9用户不得使用信用卡或任何可透支的银行卡进行注册和投资。

(二)风险揭示

投资有风险,本公司及任何第三方均不以任何形式就任何本平台列示产品项下的投资本金安全或投资收益进行任何承诺或保证。用户应在投资前充分理解和知悉投资产品项下涉及的全部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签署和确认信托合同/基金合同、《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风险揭示书》、《信托计划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各文件名称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全部内容,对于包括电子交易风险在内的全部风险应已经充分理解、知悉和确认,并自行承担全部投资风险。本公司在此郑重提示以下风险:

1、用户通过本平台投资的产品的转让,应当按照本平台的规则在本平台进行。用户将其持有的产品在本平台以外进行转让的,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用户的上述转让行为给本平台、本平台的其他用户或本平台的关联方/合作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户在使用本平台及本平台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时,若因用户自身原因未能成功划款导致投资机会流失的,由用户自行承担。同时,受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如有)等第三方仅在工作日进行资金代扣及划转的现状、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等各种原因所限,本公司不对服务涉及的资金到账时间、第三方服务实际情况做任何承诺,也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和操作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费用、利息、货币贬值等损失,以及操作失误、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

3、用户在使用本平台前应确认已经完全了解并能够承受互联网电子交易的风险,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本平台已最大限度地采取了有效措施来保护用户资料和交易活动的安全,以降低交易风险。尽管如此,本着对用户负责的态度,本平台在此郑重提醒,互联网电子交易仍然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全球网络,并不受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并不是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也并非是一个绝对安全可靠的环境;

2)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用户获取的信息或者交易申请指令可能因移动通讯网络或互联网络的因素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导致用户无法通过电子交易获取服务,可能造成用户损失的风险

3电子交易身份可能会被仿冒,用户自身的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漏,可能会给用户造成损失,即由于密码等身份认证要素泄露或手机(或电脑等)遗失、被他人使用等原因,用户的身份验证信息有可能被仿冒或窃取,可能造成用户损失的风险

4)由于互联网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技术故障或调整、被恶意攻击等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账户信息可能出现错误或延迟及交易申请失败;

5电子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交易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影响交易时间或交易数据因此可能给用户造成损失

6)用户在注册使用本平台时,应充分了解本平台交易的具体细节、注意事项及交易流程,对交易过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损失;

7)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分析、预测性资料,可能出现错误或者被误导

8由于网络的差异或电子设备联网的原因,造成用户在不同地域使用电子交易服务可能会发生网络断网、传输缓慢、时断时续等现象,导致用户无法通过电子交易获取服务,可能造成用户损失的风险;

9)由于网络故障,用户通过电子交易发出交易申请、服务申请等指令时,可能出现用户交易指令、服务申请失败的风险或者用户产生重复操作,从而造成用户损失的风险;

10)电子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或篡改。由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网络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从而造成产品数据信息及其他服务信息出现错误或延迟的风险

4、用户在使用本平台前应确认已经完全了解并能够承受其通过移动互联网终端(包括PAD、手机等移动端等)可能产生的风险,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

1)由于用户的手机(或PAD等)型号及其软件系统与本公司所提供的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不兼容,导致本公司无法通过电子交易获取服务,可能造成用户损失的风险;

2)由于用户手机(或PAD等)本身的原因,如断电、电池问题以及其它硬件故障等情况使得其不能正常使用,导致用户无法通过电子交易获取服务,可能造成用户损失的风险;

3)用户遗失手机(或PAD等)或被他人非法使用等原因造成的相关风险;

4)由于用户不具备一定的手机(或PAD等)应用经验,因操作不当导致用户无法通过电子交易获取服务,可能造成用户损失的风险。

5由于相关政策变化及本公司业务管理变化,导致电子交易服务规则、系统软件和服务办法发生变化造成的相关风险。

6、由于本公司业务优化、系统改造、系统升级等调整,导致电子交易服务暂停、中止、终止,造成的相关风险。

7、电子交易及相关技术不断发展,但电子签约技术和主观判断因素等可能导致通过电子渠道签署的法律文件存在被认定为存在效力瑕疵或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的风险。

8、其他非本公司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发送或接收用户的交易指令,导致用户无法通过电子交易获取服务,可能造成用户损失的相关风险。

9因系统原因导致出现乱码、空白、错误或无任何显示影响用户阅读、理解和使用相关服务事项的风险,全部协议、文件等签约数据最终以本公司存储版本和内容为准。

 

四、 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一)用户的承诺和保证

1、用户承诺其系符合监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2、用户使用本平台前,应清楚地了解上述所明示或其它虽未明示但实际存在或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使用电子交易服务可能遭受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种风险而导致的损失,且用户的经济条件及风险承受能力足以承担全部以上的风险和损失。

3、用户在勾选同意或确认本平台展示的本协议及其他拟签署法律文件之前,确认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及该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所有条款,并已准确理解其含义。

4、用户在接受本公司提供的电子交易服务时,应当遵守本协议以及本公司通过网站、本平台等渠道公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等要求,用户知悉该等规则可能由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时更新或调整。

5、用户在投资本公司所设立、管理的信托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金融产品前应详细阅读并理解相关信托合同/基金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招股说明书、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风险揭示书等法律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规定。用户自愿通过本平台系统办理信托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金融产品相关业务,并承诺上述业务视同用户亲临本公司柜台办理。

6、用户应单独使用本公司电子交易服务,不与他人共享。不得将用户名和密码转让、赠与、转借、泄露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用户不得利用该系统从事信托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任何金融产品、电子化服务的代理买卖业务,或/及从中收取费用。

7、用户应保证其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合法合规。因用户违反上述保证而发生的风险、责任和损失由用户承担。如使用他人信息和文件注册使用本平台服务或向本平台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符合上述规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用户本人全部承担,本公司及本平台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此而给本公司及本平台或相关方造成损失,用户应当承担赔偿本公司及本平台以及相关方损失的责任。

8、用户在此授权本公司收集、合理使用、存储用户各项资料、信息、资料、数据、生物信息、浏览痕迹等内容。

9、用户在此确认,使用其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平台及由用户在本平台的用户账户下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用户本人的行为和意思,该等指令不可逆转,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用户本人承担,本公司及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对其发出的所有业务操作、交易指令承担全部责任。凡经本平台实名认证等验证正确后所进行的一切操作行为,本公司均视其为用户下达的指令信息,并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用户须慎重、妥善进行操作。如发现账户信息异常(例如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本人的账户及密码或进行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行为之情形时),用户应及时通知本平台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0、如用户的身份认证要素发生遗失、被盗、遗忘或怀疑已被他人知悉、盗用等可能导致用户服务安全性降低的情形,用户应立即对相关电子交易服务密码及时变更或重置,因上述可能导致用户服务安全性降低的情形而发生的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11、用户应确保其用于电子交易服务的相关电子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因用户的电子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安全问题等原因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用户应采取安装防病毒软件、及时安装电脑、手机等系统安全补丁等合理措施,防止身份认证要素被盗或泄漏;用户同时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在安全的环境使用相关电子交易服务。对于自设密码,用户应设置安全性较高的密码(本协议项下密码包括但不限于登录密码、交易密码、手势密码、人脸密码、指纹密码等),避免使用简单易记的密码或容易被他人猜到、破解的密码。

12、本公司为用户提供电子交易服务而保存的相关电子数据或录音资料等非纸质材料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自律组织规则规定的书面形式和文件保存要求的合法、有效数据电文材料,并据以作为确认本公司为用户提供服务内容的合法、有效证据,用户不得因记录结果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

13、用户不得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本公司网络、本平台,破坏本公司系统、本平台,否则将承担由此给本公司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用户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5、用户无法正常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某种电子交易服务时,应及时通过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渠道解决,并及时通知本公司妥善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失扩大由用户自行承担。

16、法律文件经有效签署后的电子文档是否最终在用户使用终端生成或其是否存在信息展示错误,并不影响相关各方在法律文件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和责任,若用户认为存在错误的,应主动并及时与本公司联系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失扩大由用户自行承担。

17、用户同意,本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在向用户支付补偿的同时,即刻取得用户可能或确实存在的就前述损失而产生的对第三方的所有债权及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上述债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且用户不再就上述已经让渡给本公司的债权向该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再就损失向本公司主张任何权利,但应配合本公司进行追偿。在用户获得本公司补偿后,若用户又从其它渠道挽回损失,或有新证据证明用户涉嫌欺诈,或者发生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用户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本公司并返还本公司已补偿款项,否则本公司有权自行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从用户全部或部分账户划扣、向用户提起诉讼、仲裁等方式向用户进行追偿。

18、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或本协议另行约定,用户不得通过截屏、转发等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展示、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信息、数据或内容。

19、用户承诺,其在使用本平台服务期间使用的财产为用户本人合法所有的财产,财产来源及用途合法,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不合理的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及洗钱等情况履行,且用户同意履行本公司规定的各项反洗钱、反商业贿赂条款;

20、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或本公司与平台用户另行书面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本公司的承诺和保证

1、为不断改进电子交易服务,提高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方便性,本公司承诺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电子交易服务进行维护、升级和改造。

2、在本公司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用户提供相应电子交易服务。

3、为确保用户的服务体验,根据业务需要,本公司有权委托顾问或其他第三方对电子交易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等第三方支持。

4、本公司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或侵害第三方的权利,不得在本平台上或通过本平台发布任何违反我国法律的信息。

5、对用户委托的网上交易及授权信息,本公司将对相关电子数据进行妥善保留并作为相关行为的证明。本公司应对用户的资料信息和交易记录进行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协议及信托文件、基金文件、交易文件等法律文件另有约定,或用户与本公司另有约定或在本公司内部使用、进行其他合理使用的、根据监管要求进行披露的情形除外。本公司承诺:仅在用户授权范围内使用、共享、披露上述用户提供的信息。本公司不会将用户的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2)根据使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进行提供。如,在用户未能按照有关协议、用户有关规则履行义务时,用户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根据自己的判断、有关协议和规则、国家生效裁判文书披露用户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在用户及任何形式的媒体上公布用户的违法、违约行为,并将该内容计入任何与用户相关的信用资料、档案或数据库),并且可以采取发布用户的信息的方式追索债权,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为就本平台进行正常运行或为向用户提供相关服务合理使用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服务商披露)相关信息或数据;

4)符合与用户签署的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或监管规定、要求所提供。

6、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五、 免责条款和声明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用户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1、用户出于欺诈等恶意目的进行操作,或其言行、操作违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违反有关协议的约定,侵害本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利益,导致本公司中止、终止对其服务。

2、用户发送的交易指令不明确、存在歧义、不完整或不符合本公司的其他要求,导致本公司无法或错误(包括未按用户真实意图执行)执行该交易指令。

3、用户未能正确按照电子交易服务的业务规则操作,而影响本公司受理其服务申请。

4、用户使用未经认证的银行卡或使用信用卡,用户的银行卡被冻结、挂失,用户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划付资金金额与确认金额不符等,导致无法正常实现资金扣划。

5、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或因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本公司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导致用户损失的。

6、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网络中断、堵塞、系统错误或故障等非本公司所能控制的情况引致数据及交易的不准确性或不及时性等问题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导致用户损失的。

7、因用户设备或通讯故障或设备未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致使本公司无法按时或及时收到用户申请信息,或者本公司收到的用户申请信息不完整而导致用户损失的。

8、因用户对设备的错误操作和对信息的错误理解导致用户损失的。

9、因用户的故意或疏忽导致密码等身份认证要素的泄露或遗失,由此导致用户损失。

10、因第三方服务机构原因导致的用户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第三方信息技术平台(如苹果商店与IOS系统、其他品牌商店与安卓系统等)平台升级、技术更新、暂停、中止、终止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2)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未按照用户指令进行操作、对交易限额或次数限制,或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原因导致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账或未能到账,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3)因第三方数据存储与维护机构错误导致的数据、信息存储、生成错误,遗失或泄露等引起的损失或责任;

4)因其他第三方的行为或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11、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本公司免责事项。

(二)第三方平台的内容、产品、广告和其他任何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与本平台无关。

(三)用户通过本平台投资的产品转让应按照相关信托文件/交易文件约定进行,本公司对用户通过本平台提交的产品份额转让申请及用户填写的相关转让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将其持有的产品在本平台及本公司以外进行申请转让或转让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用户的上述申请转让行为或转让行为给本公司、本平台的其他用户或本平台的关联方/合作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用户经由电子交易服务之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数据,应由用户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资料、数据之下载而导致用户电脑系统之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负完全责任。

(五)用户自本公司及本公司工作人员或经由电子交易服务取得之建议和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形式,除正式拟签署的法律文件外,均不构成本公司对该建议和资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保证。

(六)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论是如何产生的,也不论是由对本协议的违约(包括违反保证)还是由侵权造成的,均不负有任何责任。

(七)用户充分知晓并同意本公司可能同时为用户及用户的交易对手方提供电子交易服务,用户同意对本公司可能存在的该等行为予以明确豁免,并不得以此来主张本公司在提供电子交易服务时存在法律瑕疵。

(八)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本公司另行同意外,用户对本公司的委托、授权及向本公司发出的指令均不可撤销,由于其撤销相关指令导致的损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九)本公司不承担因不可抗力或本公司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第三方原因、款项划付操作瑕疵等因素导致本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故障甚至瘫痪,从而使得用户的交易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或者转账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账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风险。

(十)用户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本公司或其委托第三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平台进行维护或更新,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电子交易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本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就信托产品或私募基金产品等金融产品认购/申购而言,若用户作为投资者未按照约定确认的认购/申购资金金额在到账截止日期前从认购/申购资金划出账户向产品指定账户划付全部认购/申购资金的,或其认购/申购资金来源或用途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本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信托合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并按照信托合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返还用户已经划付的认购/申购资金(如有),但该等资金返还可能需要用户通过本平台取消订单、发起申请退款流程并经过本公司线下审核通过为前提(具体以本公司届时订单取消和退款政策为准),本公司不就用户迟延发起前述流程或其操作存在瑕疵、未审核通过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用户作为投资者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用户作为投资者应根据合同的约定配合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为避免歧义,未配合签署该等协议文件并不对本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人根据约定单方解除相关合同、法律文件的权利行使产生影响)。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和认购/申购资金划出账户均应为用户所有的以用户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

六、用户信息的保护与披露

(一)用户同意本平台在业务运营中收集和储存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自行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以及本平台自行收集、取得的用户在本平台的交易记录和使用信息等。本平台收集和储存、合理使用的用户信息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为用户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二)本平台将采用行业标准惯例以保护用户的用户信息,包括建立相应的信息保护机制、设备等,除非事先获得用户的授权或声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外,不会将这些信息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本公司关联公司除外)。但如信息泄露的途径和方式超出本平台可控范围的,本平台不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三)本平台有义务在行政、司法等有权机关要求,或合作的第三方资金托管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合理要求,或事先获得用户同意时向该等机关或公司提供用户的用户信息(如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其中,在如下情况下,本公司可能会披露用户的信息:

1、向提供独立服务且要求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的供应商披露,如印刷厂、邮递公司等;

2、事先获得用户的授权或符合相关服务条款或使用协议的规定;

3、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政府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

4、根据信托文件、基金文件等法律文件的约定;

5、基于司法程序、监管程序的需要;

6、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用户知悉并同意本公司将使用用户的信息用于自建或与第三方联合建立风控评审模型。

(五)为保护用户与平台其他用户的隐私,用户在使用本平台与本平台上的其他用户建立合同关系时,平台显示的用户信息可能经过隐藏处理,用户已知悉并同意对不能知晓交易对手的相关详细信息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六)用户知悉并同意,用户在本公司或其合作方平台上选择使用本公司或/与合作方共同提供的电子交易服务时,用户理解此种合作模式下,本公司或其合作方向对方共享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联系人信息、银行卡号、通讯信息等与身份信息审批、管理相关的信息是开展此类合作并为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必要前提,此种情形下的共享,本公司及其合作方无需再次征得用户的书面授权。未经用户向本公司正式提出撤销授权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的,该授权持续有效。

(七)用户知悉并同意本公司向用户推介产品时可使用用户的部分信息,本公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移动电话(含短信和彩信等)、QQ、微信等发送产品信息。

(八)用户理解,部分投资产品可能涉及信息穿透核查的,为了完成交易和审慎审查之目的,用户同意并授权:本公司有权将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合格投资者信息、风险评测信息、穿透核查信息等必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未经用户向本公司正式提出撤销授权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的,该授权持续有效。

(九)用户理解,本公司因业务安排需要委托业务外包单位、合作机构提供相关外包服务、合作服务的,为便于该等单位履行外包服务、合作服务义务之目的,用户同意并授权:本公司有权将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码、邮箱地址、等必要信息与开展外包服务、合作服务相关的信息提供给该等外包单位、合作机构。

(十)若本公司开通第三方支付服务,为便于用户提供代扣支付的合作方开展合作服务,用户同意并授权:本公司有权将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码、第三方支付账号、扣款数额等与开展合作服务相关的信息提供给该等第三方合作机构。

(十一)用户接受并同意签署法律文件时由本公司或其委托第三方进行录音、录像,同意本公司对与用户沟通的电话、语音、文字、肖像图像、生物指纹信息等信息或数据进行记录、收集和存储,并且用户同意将该等文字、语音、肖像图像、视频文件、数据、生物指纹信息等用于本公司或其委托第三方认为合适且必要的目的,包括将其在针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的争议解决(如诉讼、仲裁等)中或进行反洗钱审查时用作证据使用,或用于用户同意并授权本公司按照法律文件约定的其他用途,未经用户向本公司正式提出撤销授权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的,该授权持续有效。

、 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一)本平台中的全部内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属于本平台所有,该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数据、文章、设计、源代码、软件、图片、照片及其他全部信息(以下称“平台内容”)。平台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各国际版权公约的保护。未经本平台事先书面同意,用户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不以任何形式复制、模仿、传播、出版、公布、展示平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的、机械的、复印的、录音录像的方式和形式等。用户承认平台内容是属于本平台的财产。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用户亦不得将本平台包含的资料等任何内容镜像到任何其他平台或者服务器或者微信或手机客户端。任何未经授权对平台内容的使用均属于违法行为,本平台将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二)用户不得对本公司电子交易或其内容进行转售或商业利用;不得收集和利用产品目录、说明和价格;不得对电子交易或其内容进行任何衍生利用、篡改修订、转载发布;不得为其他商业利益而下载或拷贝账户信息或使用任何数据采集、Robots或类似的数据收集和摘录工具。未经本公司的书面许可,严禁对本公司电子交易的内容进行系统获取以直接或间接创建或编辑文集、汇编、数据库或人名地址录(无论是否通过RobotsSpiders、自动仪器或手工操作)。另外,严禁为任何未经本使用条件明确允许的目的而使用电子交易平台上的内容和材料。

(三)未经本公司明确书面同意,用户不得用frame或运用frame技巧把本公司的商标、标识或其他专有信息(包括图像、文字、网页设计或形式)据为己有。未经本公司明确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以Meta Tags或任何其他“隐藏文本”方式使用本公司的名字和商标。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都会终止本公司所授予的允许或许可。

(四)尊重知识产权是用户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用户应对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本公司不就第三方侵权使用行为导致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予以追偿。

、 服务费用

用户注册使用本平台服务,本公司不收取服务费用。

、 服务的中止或终止

(一)除非本平台终止本协议或用户主动申请终止本协议并获得本平台审批通过,否则本协议始终有效。在用户违反了本协议、相关规则,或在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要求下,本平台有权通过系统消息或手机短信告知方式终止本协议、关闭用户的账户或者限制用户使用本平台。但本平台的终止行为不能免除用户根据本使用协议或在本平台生成的其他协议项下的还未履行完毕的义务。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平台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1对于网络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升级时;

2出现突发性的网络设备故障时;

3本平台所使用的网络、网络通信设备停止,无法提供服务时;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本公司丧失主体资格等原因致使本平台无法提供线上服务时;

5本平台合作的第三方资金托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服务暂停时;

6相关政府机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7、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业务需要对本平台的服务内容、操作流程、本协议相关约定等进行调整;

8、本公司因业务调整而中止或终止电子交易服务。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服务,本平台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平台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本平台认为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有效;

2本平台发现用户使用任何第三方程序进行恶意登录或使用非法服务;

3本平台认为用户滥用所享受的权利;

4本平台发现用户有损害其他用户的行为;

5本平台发现用户有违反本协议中相关规定的行为;

6本平台认为用户的账户涉嫌洗钱、套现、传销、被冒用或其他本平台认为有风险之情形;

7、本平台发现用户资格不符合本协议约定;

8本平台基于交易安全等原因,根据其单独判断需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用户服务,并将注册资料移除或删除的其他情形。

9在紧急情况之下为维护国家安全或其它用户及第三者之人身安全。

(四)除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条和第(三)条所述情形外,用户同意本平台享有通过提前30天(如相关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且法律规定的提前通知时间超过上述期限的,以法律规定为准)以网站公告通知的方式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用户已明确知晓上述权利的授予且知晓因上述权利的行使可能给自身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减损,用户在此明确表示不追究本平台及/或本公司因行使上述单方中断或终止服务权利而可能导致的一切责任。

(五)用户同意,用户自行卸载等方式不再使用用户电子交易服务,终止电子交易服务不代表用户责任的终止,用户仍应对其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本公司仍可根据合理需要和本协议约定保留用户的相关信息,如用户存在任何异议的,应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六)因用户不遵守本协议或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包括调整后的业务规则)或存在其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导致服务中止或终止的,本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用户应负赔偿责任。

(七)终止用户服务后,本协议即终止,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的权利立即终止,但本公司保留追究用户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 通知和送达

(一)本公司有权采取如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发送通知:(1)依据用户向本公司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2)依据用户提供的身份证载明居住地址或明确指定的联系地址寄送信件:(3)于本平台上进行公告;(4)在与本公司合作的第三方客户端公布;(5)发送手机短信;(6)电话通知等。用户应再次确认包括电子邮件地址在内的各项信息,并确保电子邮件地址、预留电话等联系方式持续有效,其将作为接收送达、发送法律文件的重要线上联系方式。用户充分知悉书面通知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向用户发送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传真、本平台信息公告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本公司系统生成的电子信息记录记载的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

(二)用户就电子交易服务中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文件签署、资金划转、信息查询、服务保障等)有任何疑问的,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xt.com)及/或本平台等电子交易平台联系在线客服,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90-8878】(以公司官网公示的客服热线号码为准)进行咨询。

(三)法律文书送达的确认

1、用户同意与本公司在本平台订立本协议,对于因协议争议引起的任何纠纷,用户声明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本平台站内信提醒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用户送达法律文书(包括诉讼/仲裁/执行文书)。

2、用户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为本平台注册账户绑定、确认的手机号码,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电子邮箱为注册账户绑定、确认邮箱。司法机关向前述手机号码和/或电子邮箱或其他合法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

3、用户指定邮寄地址包括本协议记载的用户联系地址和用户身份证登记住址。

4、用户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用户送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用户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5、用户确认的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含支付令送达)。

6、若用户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用户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本公司和司法机关(如适用)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7、督促程序中,若用户任意提出异议进而使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在法院最终判决用户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支付令申请费和律师费等),均由用户承担。

(四)用户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保证用户填写送达地址是准确、有效的,且身份证载明居住地址能够作为有效送达地址。通过上述地址或渠道向用户发送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件时,若发生他人代签收或退件,均视为已送达用户。用户变更信息而未书面通知本公司的,本公司或司法机关(如适用)向前述条款记载的用户信息所发出的任何通知或文件,无论是否最终为用户所收悉,均视为已有效送达用户并为用户所知悉。

十一、 反洗钱、反商业贿赂条款

(一)用户为履行反洗钱义务向用户做出以下的陈述和保证,下述各项陈述和保证的所有重要方面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和接受电子交易服务期间均属真实和正确:

1、用户承诺其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诺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会实施任何违反前述规定的非法行为,并无条件配合本公司就上述规定进行各项审查、核查工作,按照本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文件。

2、用户承诺在投资信托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金融产品时,其或其项下经穿透核查的投资者均不属于下列人员范围:外国现任的或者离任的履行重要公共职能的人员,如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高层政要,重要的政府、司法或者军事高级官员,国有企业高管、政党要员等,或者这些人员的家庭成员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员,或如属于、涉及上述人员,应特别通知本公司相关信息及情况。

3、用户保证向本公司交付和使用的资金来源及用途不涉及洗钱行为或恐怖融资行为。

4、用户保证提供给本公司进行身份信息识别的信息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合法合规。用户身份信息资料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本公司。

5、用户保证配合本公司进行相应的客户身份识别及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反洗钱可疑交易报送、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送等工作。

(二)用户进行投资时,与本公司或其关联方(包含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文件签署主体或其关联方(包含工作人员)均无任何接受或实施商业贿赂的行为,并同意接受本公司或其委托第三方的监督和检查。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本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而实施的下述行为:

1、赠送任何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卡(折)、有价证券(如购物卡、提货单、会员卡、打折卡、代币券)、各种实物;

2、提供各种形式的消费,包括但不限于娱乐消费、旅游、国内外考察等形式的消费;

3、提供各种形式的非财产性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就学、就业、荣誉、特殊待遇,以及其他帮助;

4、支付或给予报销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的佣金、宣传费、劳务费、咨询费、赞助费、促销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以及报销各种费用);

5、以各种回扣和折扣、现金返还、提供担保、减免债务、活动抽奖、赌博等形式给予好处;

6、其他任何形式的贿赂。

十二、 适用法律和管辖

(一)因本平台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国大陆地区适用的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有效条款继续有效。

(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本平台和用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本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十三、 其他条款

(一)在用户使用本平台相关服务产品的过程中,可能存在除本协议以外的单独的附加服务条款或协议,当这些服务条款或协议与本协议条款及规则存在不一致时,则前述本协议以外的服务条款或协议将优先适用。

(二)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业务规则等发生变更,本协议之不适应的内容和条款自行失效,并按照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执行。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三)如在本平台交易需订立的协议采用线上点击等电子化方式签署的,用户根据有关协议及本平台的相关规则在本平台确认签署的合同即视为用户本人真实意愿并以用户本人名义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上述电子化方式签署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签名、数字证书、密码、点击确认等形式。本公司可通过加盖本公司电子印鉴或纸质形式(在相关协议打印件上加盖本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形式)签署本平台上产品涉及的相关协议文件。本协议自用户勾选“同意”或点击确认即生效,本平台上产品涉及的该等法律文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未经本公司同意或确认的,用户不得单方撤销、撤回或变更已签署文件。

(四)除有相反证据证明外,本平台电子交易服务中产生的信息记录是确定信息真实有效和信息具体内容的依据。

(五)本公司对本协议拥有最终的解释权。